2006年10月7日 星期六

彈孔

板橋晃了一整天很累
吃完晚餐便去愛國東路坐著休息聊天
實在很愛吵
為了「愛慕虛榮的人」幾個字
隨便拉咧雙方居然也真能怒起來~

很氣很氣,氣到雙方都不想跟對方講話
便拿出紙筆進行筆戰
無意間發現,其實這兩人擁有著不同的超能力:

一,盛怒之下仍能施展藝術天份
二,盛怒之下仍願提供人肉畫布

畫尚進行,兩人便笑開
很不錯!藝術果然可以陶冶性情~
以後我一定會讓我小孩學美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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頂著這個回家~


1 則留言:

augusta0425 提到...

你們這對....好妙啊...(囧掉第二彈~)

xx1234she 於 October 8, 2006 08:30 AM 回應


這張圖實在是太妙了!!
只差上面再寫個怒
就可以貼上msn當圖片拉!!

dreamshower 於 October 8, 2006 05:37 PM 回應


好可愛的處罰喔!

borny 於 October 8, 2006 06:28 PM 回應


哇~~哈哈哈~~~~
真是絕妙的一對
神來之筆配上神奇畫布
看不出來這世上
竟還有
如此神奇組合的超人二人組!

Or2....Or2...Or2...Or2...

: ) : ) 於 October 8, 2006 11:54 PM 回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