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7月20日 星期四

[ 2006/07/17 聯合報 ] 結婚關別人什麼事

【2006/07/17 聯合報】 @ http://udn.com
【本報記者張幼芳】

現代人不想結婚,就算要結婚,又煩惱花費過高,結婚真的這麼難嗎?

七月六日上午十一點,在報社當攝影記者的陳柏亨上完大夜班,回家洗澡更衣,趕去法院公證結婚。新郎牛仔褲加領帶白襯衫,新娘一襲夏日碎花洋裝,連紅色胸花都沒買,十五分鐘,完成終身大事。公證費,一千元。

陳柏亨的女友原本不想結婚,認為只要在一起就好,那天突然點頭,陳柏亨覺得事不宜遲,先結再說。這對新人不送聘、不收禮、不拍婚紗、不宴客,主管從電郵收到公證結婚照,驚得直嚷「要補請啦!」

「我們結婚,關別人什麼事?」新娘子覺得,結婚是很「personal(個人)」的事,「收到喜帖的人,真正高興的不多,」總要擔心禮金包多包少,「如果想得到別人真心祝福,就放人家一馬吧!」

就連女孩子最在乎的婚紗照,她也堅持不拍,「花十萬元拍三十張、看十次收起來,有什麼意義?」她說,兩個人永遠開開心心比較實在,「如果真要,拿大頭照去合成就好啦。」

參加公證的是新娘弟弟及女友,日期也不挑,公證日是配合弟弟女友可以請假。新娘子笑:「他們倆穿得還比較像新人。」家長沒出席,更正確地說,雙方家長沒見過面。陳柏亨與女友交往五年多,只見過未來岳母兩次,但女方家很滿意,「據說,我很像岳父年輕的樣子。」

新娘子說,現在年輕人不是很想結婚,覺得麻煩、沒必要,就算真要結,多半希望照自己意思辦,問題只在父母這一關能「放過」多少。陳柏亨排行老六,「辦了那麼多次,我爸媽看得開,不請也無所謂。」女方的父母則是「年紀大了,低調,也不想太麻煩。」

很像辦家家酒一樣的爽快婚禮,對兩人生活並沒有太大的改變,老公對外談及此事時,還是常常口誤,把「我老婆」說成「我女朋友」。






1 則留言:

augusta0425 提到...

有時候也會覺得太過疲累
想到如果是自己的話,
其實也會像要省略掉那些不知道做給誰看的過程
直達想要的境界...不是很好嗎?
講歸講...
終究是講歸講~要是真的沒做..難保以後會不會後悔
畢竟一生一次阿? XD
有夠弔詭的

augusta0425 於 July 21, 2006 05:51 PM 回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