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4月20日 星期四

這樣才對...

喜歡跟這個人出去吃飯
並不是因為喜歡他請我吃飯

喜歡跟這個人出去外面玩
並不是因為出門他都會開車接送 好舒適

決定與這人交往
並不是因為喜歡他追我
而是因為我喜歡這一個人



1 則留言:

augusta0425 提到...

是不是這個意思 是這個意思!

安西 於 April 20, 2006 06:53 PM 回應


這樣不對啦
喜歡一個人
一定是他的一些條件吸引妳
不管是主要條件還是次要條件
都是條件
就像妳說的 女人需要愛
這也是條件...
只有父母對子女的
才是無條件的愛(單然,現在社會有點變樣)
所以 哪一點最重要
瞭解清楚了
就很黑皮了
不過妳現在覺得幸福就夠了


: ) : ) 於 April 20, 2006 07:24 PM 回應


喜歡一個人,並不是因為他如何
而是因為就是喜歡他
但也因為他具有某些吸引自己的特質
是別人無法輕易取代的

贊成:):)的說法
後來我也發現
當自己嚷著"我只是跟著感覺走"的時候
其實那些所有的『感覺』
都是條件的堆砌
連「需要愛」,也是一道門檻

borny 於 April 20, 2006 10:32 PM 回應


TO:安西
是啊是啊
就是這個意思!! 沒錯就是這個意思 ~!!! XD

TO: :):) & LOVER
對對
兩位長者說的對...
用這角度想,我也是同意到一個不行!!
(點頭如搗蒜)
愛情不是無條件的愛
除非我真的是把對當兒子愛
那我才不要....><"

augusta0425 於 April 20, 2006 11:52 PM 回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