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9月4日 星期日

網路怪癖大串聯

居然…我被LOVER房老師點名網路怪癖大串聯!


【規則如下】︰
1.在自己的地盤寫一篇短文,列出自己的5個怪癖。
2.在文章下方點名5個幸運的朋友繼續寫下去。
3.被點名的人也要持續做上面兩項事情,而再點的朋友不可以重複!



我開始了:

壹、東西愛原味、愛嗆不愛辣。

常跟我吃飯的人都知道:
★東西愛原味★
潤餅捲不加紅醬和花生粉\藥燉排骨不沾醬\
生菜沙拉不淋千島醬\熱狗大亨不加番茄醬\
清燙蝦不沾醬油\吃火鍋時不沾醬(蒜泥例外)…

本人強烈堅持東西要保留原味才好吃,
沾醬會蓋住食材的香氣會變成在吃醬,這樣我不愛。

★愛嗆不愛辣★
大蒜乃本命,芥末亦無法抵抗,但超討厭辣。

貳、摸錢後一定要洗手。

因為覺得錢好髒,
不洗手會汙染到我的臉、食物、杯子、原子筆、計算機、電腦滑鼠、鍵盤…balabala。

參、愛亂摳指甲邊邊硬皮,指甲剪超短又齊。

改不掉,所以以前還被虧,
說我的手很像動物的「蹄」…
(因為指甲太小片、又短、又沒有女人味)。

肆、被害妄想症。

沒安全感時才會發作。

伍、早起沒事做,就去狂走路。

早起床沒事,又不想懶覺,又不想在家的話,
就出門走路。
本姑娘走路上班兩個多月了,(市府站到忠孝新生站)
早出門若時間來得及打卡,地下街會再來回一圈。

最無聊的經驗分享:

某個星期六早上,
六點半一個人吃完早餐背包包出門~純粹走路。
當日路線如下:
市府站開始走—沿忠孝東路—
台北車站—站前地下街到底—
迴轉繞到台大醫院—走仁愛路回家。
但是走到敦化南路走到腳快斷掉,
(當時已經早上九點快半了)
就走到24HR誠品敦南窩角落看書,
(冷氣房太舒服,還看書看到〝度咕〞~哈)



房老師我也交卷了,
您不要打人家手心哦!因為我粉乖!

1 則留言:

augusta0425 提到...

嗯,超乖的!
哈哈哈,妳的"狂走路"真的很神耶!

borny 於 September 4, 2005 02:56 PM